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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与法制网讯(□张霞 通讯员张晓琛)5月9日,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根据《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对五起拟决定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,邀请人民监督员、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、村居、社区等有关人员到庭参加听证。
该五起案件的拟被不起诉人已按照《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相关规定参加了志愿公益服务,并通过了执勤民警的考察。听证会上,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、证据认定和需要听证的问题焦点,充分阐释了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。人民监督员与拟被不起诉人、侦查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,结合案情进行了提问,对拟被不起诉人提供公益服务情况和接受教育效果表示认可。经过充分评议后,一致同意对五人作出的不起诉决定。
听证最后,承办检察官对五名拟被不起诉人进行集中训诫,要求被不起诉人能够引以为戒、改过自新,切实做到遵法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