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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今日从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官微获悉,2023年上半年,花都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18件次,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76件次。处置问题线索719件,其中谈话函询94件次。立案312件,其中立案县处级干部13人、乡科级干部20人;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9人。处分84人,其中党纪处分79人、政务处分8人;处分县处级干部8人,乡科级干部6人,一般干部1人,农村、企业等其他人员69人。
花都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
2023年上半年,花都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“四种形态”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446人次。其中,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50人次,占总人次的78.5%;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3人次,占14.1%;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9人次,占2%;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4人次,占5.4%。
花都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占比
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立案行贿人员33人;追回外逃人员2人。
文/广州日报·新花城记者:章程广州日报·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